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新建10千伏箱变及电缆线KV电力)施工及青海路道路-新建10KV箱变及电缆线施工--招标公告
- 2024-10-10 18: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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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新建10千伏箱变及电缆线KV电力工程)施工及青海路道路工程-新建10KV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住建发〔2022〕275号批复通过,青海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住建发〔2021〕257号批复通过。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为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新建10千伏箱变及电缆线KV电力工程)施工及青海路道路工程-新建10KV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施工
2.3建设规模: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包括规划南北路1、规划东西街1两条道路。建设内容有:规划南北路1、规划东西街1照明工程(含下穿引道和框构桥内隧道灯),新建路灯66套,隧道灯148套;路灯箱式变电站1座、泵站箱式变电站1座。
2.4招标范围:完成路灯供电工程施工图及清单所有内容,并完成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质保期内所有工作。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5日,计划总工期:245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品质衡量准则: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1,908,726.95元(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施工1,137,933.49元。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新建10千伏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泵站10KV电力工程施工535,091.63元。青海路道路工程-新建10KV箱变及电缆线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核检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会被授予合同。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履约能力: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3.3.1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
.3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3.3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3 年11月至2024年01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一定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安装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也能够准确的通过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纪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ome、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5本项目将执行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估情况通报》文件规定,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估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估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5.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发现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5.7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试行)(黑建规范[2022]10 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3.5.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买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
4年0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6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2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5.2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后30分内
(2024年03月12日09时30分至2024年03月12日10时00分)(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文件(按最新版投标工具制作)、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6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为hljzbx版本。制作出投标工程量清单后缀名为hljtbx版本;3.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努力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来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依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线;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线.联系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有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买卖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任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买卖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